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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落实皖政办(2012)37号文件大力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通知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落实皖政办〔2012〕37号文件大力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通知
(皖价控〔2012〕100号)


各市物价局,广德、宿松县物价局:

  为促进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和流通,建立稳定“菜篮子”价格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以皖政办〔2012〕37号文件转发了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的意见》。为切实抓好皖政办〔2012〕3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确保平价商店建设在全省各地深入推进并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负起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的牵头部门职责

  受供求和成本上升等多种因素影响,农副产品价格长期上涨趋势不可避免,保持农副产品价格基本稳定将是各级价格部门一项长期艰巨任务。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有效调控市场物价,必须跳出物价抓物价,把价格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拓宽工作领域,从解决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多个环节的主要矛盾入手,创建保供稳价新机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可以通过农超对接、直采直销,在保证农民种植收益的同时,有效解决现阶段农副产品流通链条过长、费用过多、成本过高的问题,进而降低农副产品终端价格。这既是稳定价格总水平的重要途径和现实选择,也是丰富价格工作职能和抓手、加强市场价格调控的创新举措。各级价格部门要组织全体价格干部认真学习皖政办〔2012〕37号文件,全面准确领会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推进平价商店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担起平价商店建设的牵头部门职责,把贯彻落实好皖政办〔2012〕37号文件、深入推动平价商店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价格部门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确保平价商店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尽快取得成效。

  二、准确把握平价商店的性质、形式和建设目标

  (一)平价商店性质。平价商店是由价格部门牵头实施的旨在以降低蔬菜等部分农副产品价格,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形成,体现政府稳价惠民要求的农副产品直销区、直销店的统称。连锁超市和城市社区网点是其主要载体;“产销对接、直采直销”是其低价经营的主要原因;在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下承担稳价任务是其主要特征。

  (二)平价商店形式。根据皖政办〔2012〕37号文件精神,目前我省平价商店主要有三种形式:

  1.在大型超市及其社区连锁店开设的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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