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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由省政府食安办牵头,成立省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政府食安办,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开展综合抽检和考核评价,推进联合执法和达标创优工作。办公室下设放心奶工程、放心肉工程、放心菜工程、放心豆制品工程和综合协调五个协调工作组,负责具体协调工作。协调工作组成员由相关责任单位业务处室负责人和省政府食安办人员组成。

  六、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组织领导机构,形成综合协调工作机制。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追究制,强化领导责任和工作负责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纠正重发证、轻监管问题,以及职责范围内不发证、不监管的不作为行为。对因工作不力、出现较大工作失误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较大损害的,要依法依纪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抓好综合协调。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食品安全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开展联合执法。各协调工作组要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

  (四)强化工作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工作措施,强力推进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实施工作。同时,要公布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工程实施期间,四大类重点品种的抽查、检查频次要有明显提高。加强司法衔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加大经费投入。要加大经费投入,加大办案力度,为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提供可靠保障。省财政保障工作经费,重点支持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

  (六)确保市场供应。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具体措施,在抓好治理整顿的同时确保市场供应。尤其是对豆制品、蔬菜类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问题又较为突出的食品,要制定扶持政策,培育规范的生产加工企业,加强生产组织,保障市场供给,确保人民群众吃上安全放心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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