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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

  1.规范豆制品加工行为。依法加大对无证无照加工作坊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不符合要求的黑作坊,切实规范豆制品生产经营秩序。重点打击掺用霉变黄豆和使用卫生部门禁用的非食用石膏、皂矾、色素及吊白块等行为。(责任单位:省质监局)

  2.加强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获证豆制品加工企业的监管,加大对豆制品产品质量的抽检力度,提高抽查覆盖率。(责任单位:省质监局)

  3.规范豆制品市场经营秩序。大力落实农贸市场、菜市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豆制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严把豆制品销售的市场准入关。对进入商场、超市(连锁店)的无包装豆制品实行挂牌公示制度。(责任单位:省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开展达标创优活动。

  在治理整顿的基础上,加强服务指导,制定相关标准,创建一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达标单位(场、站、企业、店、市场),对食品安全工作成效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生产经营企业,授予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示范称号,并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省政府食安办、省农业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

  省公安厅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公安部门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

  四、工作安排

  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按治理整顿和达标创优两大主题、四个阶段组织推进。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6月11日-30日)。

  1.举行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启动仪式。

  2.在报纸和网站等媒体上宣传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主要内容,动员人民群众关心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标准,分类制定达标创优标准,为实施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做好充分准备。

  4.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食品安全“四大放心”工程实施方案(与上年度可比的要量化工作目标),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于2012年6月25日前将方案和工作联络员名单报省政府食安办。

  (二)第二阶段:治理整顿阶段(2012年7月1日-11月15日)。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重点、进度要求,结合实际,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开展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增加抽检频次,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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