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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但是,我省人口多、底子薄、基础弱、人均水平低、发展不平衡的基本省情没有根本改变,养老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进一步保障、改善老年人群体的基本生活面临矛盾多、困难多、制约因素多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养老床位总量不足。截至目前,全省包括农村敬老院在内的各种养老服务机构总养老床位数约为26.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的床位数约为18.6张,远远低于发达国家50-70张的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20-30张的水平。二是结构不合理。农村敬老院床位比重较大,但其只针对农村特殊老年人群体,床位闲置多,护理水平不高,亟待改革管理方式和体制,拓展服务功能。城镇养老床位占总床位数比重较小,仅占16%,造成城镇入住机构养老一床难求的现象。三是设施简陋。绝大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模小、功能少,只能提供简单生活服务,护理、康复、精神慰籍、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亟待加强。四是居家养老服务功能薄弱。缺乏必要的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和专业化的为老服务中介组织,不能满足居家老年人尤其是孤寡、空巢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五是专业人才匮乏。全省现有约1.7万名养护人员,其中90%以上没有执业证书,缺乏专业护理知识。养护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偏低,行业整体缺乏活力和发展后劲。六是制度不健全。针对养老服务的法律体系不健全,建设标准、服务规范亟待完善,行业自律和市场监管有待加强,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低。

  (二)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有利条件

  我省的人口老龄化是在“未富先老”、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形势下发生的,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重而道远。伴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的加剧,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还将持续增长,照料和护理问题日益突出,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随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以及经济社会的转型,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4-2-1”家庭结构日益普遍,空巢家庭不断增多。家庭规模的缩小和结构的变化使其养老功能不断弱化,使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为继,对专业化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由于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和生活节奏加快,中青年一代面临着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照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力不从心,迫切需要通过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来解决。因此,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适应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养老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当务之急;是扩大消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据预测,“十二五”期间我省养老服务和生活照料潜在市场规模将超过300亿元,养老服务就业岗位潜在需求近20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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