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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豫政办〔2012〕7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河南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加快建立健全与我省经济发展和老龄化现状相适应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老有所养”战略目标,按照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根据国家《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河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豫政〔2011〕80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我省养老服务面临的形势

  根据国际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7%以上,即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我省自1998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已进入快速发展期。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到119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2.72%,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786万人,占常住人口的8.36%。据预测,到“十二五”末,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159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5.71%;到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175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6.98%。总体上看,我省人口老龄化呈现出规模大、增长速度快、高龄化趋势明显(8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以3.65%的速度递增)、空巢老年人多(城市空巢老年人户达到49.7%,农村为38.3%)、失能老年人多(全省不能自理老年人达到88.66万人)的突出特点。庞大的老年人群体,催生了社会对养老服务的极大需求。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业有了较快发展,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我省各类收养性养老服务机构达3605个,涵盖福利院、养护院、敬老院、荣军养老机构、老年公寓等多种类型,床位总数比2005年增长了293%。农村敬老院建设成效显著,集中供养率达到43%左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组织规模不断扩大,为老服务信息平台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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