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把危险性较大的滨海行业和产业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防止海域使用功能冲突,降低安全隐患。加强海上溢油及赤潮和其他污染的监管监控,防止近岸海洋生态退化。
四是开展生态环境和景观资源的普查和修复工作,严格保护东部滨海地区自然生态环境。
2.临海产业布局优化。
(1)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建设现代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区、香港与内地紧密合作的先导区、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领区,形成“三片一带”的产业布局,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及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
(2)坝光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制度设计层面,积极进行知识研发型自由港模式探索,在高精尖技术交流研发、检验检测仪器进入和机构落地、高新器材专业会展、国外禁运技术落地等方面突破国际国内政策的限制。
产业层面,重点发展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投资密度和低污染、低能耗的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环保等产业,成为具有核心竞争优势、辐射带动能力强、生态环境友好的国家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
(3)大空港地区临海都市产业区。
一是依托沿江高速公路、机场扩建、深港机场连接线、穗港深城际线和珠江口跨江通道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发挥大空港地区集海陆空铁于一体的交通枢纽优势,衍生城市高端商务资源。
二是深港联合推广、扩大深港及珠三角会展业在国际上的地位和作用,举办各种类型优势产业专业博览会,建设国际采购交易平台和国际专业会展交易中心,打造“国际采购商业圈”。
(五)科技兴海战略推进工程。
1.打造海洋科技公共平台。
一是广泛开展海洋研发院地合作,与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等单位合作,密切与国内外海洋科研教育机构的联系,建立科技兴海的知识库、信息库与人才库。
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海洋科研资源和重大项目,建立国家海洋工程中心或工程实验室,加快重大科研基础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国家级海洋科技与深海研究公共平台,培育打造一批自主创新国家级团队。
三是积极推动民间企业和资本加入国家级的海洋项目,稳步建设进入国家海洋战略的通道,快速获取一手信息资源,扩大我市海洋资源边界。
2.实施海洋重大科技攻关。
加强海洋科技重点攻关,着力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性技术,形成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加快海洋工程与装备制造、深海资源勘探、海洋生物医药等重大海洋高新技术专项攻关,为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打造新的海洋经济增长极提供技术支撑。加强海水环境监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海洋防灾减灾等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提高海洋科技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综合管理的支撑能力。
3.打造海洋科技产业化示范平台。
一是依托高交会平台,促进海洋科技成果交流,加快海洋科研成果转化。
二是创办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孵化器,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中试合作,优先推动海洋关键技术成果的深度开发、集成创新和转化应用,探索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成果转化新模式。
三是建设海洋科技成果公共转化平台和专项成果转化基地,成为海洋科技的研发中心、科研人才的集聚中心,全面提高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4.打造科技人才平台。
一是制定海洋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海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
二是支持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等高等院校设置海洋学科和海洋学院,增设涉海专业及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构筑我市海洋人才高地。
三是建设深圳海洋学院,打造海洋人才的培养基地、海洋知识的创新基地、科教兴海技术的攻坚基地和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基地。
四是鼓励华大基因研究院等企业引进和培养高端海洋科技人才,设立海洋科技研究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
五是积极开展深港海洋科教交流合作,利用虚拟大学园引入香港优质海洋科教资源。
(六)海洋区域合作强化工程。
1.加强环境保护区域合作。
一是加强深莞惠环保合作。在界河治理方面,统筹规划和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优先安排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修复河口生态系统;在“三湾一口”治理方面,加大联防联治力度,共同改善海域水质。
二是实现深港环保合作常态化。加强区域水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合作,深化海洋生态修复合作,建立海洋环境监测和灾害预防合作机制,逐步实现海洋环境调查监测的信息共享和设备共享,使两地合作效益最大化。
三是建立多部门、多层级的大亚湾应急合作机制。协助企业完善“生产-监测-信息披露-应急预案”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区联动的大亚湾应急保障机制,建立各监测主体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信息发布机制,提高我市预警和应急效率。
2.合作建设珠三角海洋经济圈。
一是依托港珠澳大桥、沿江高速公路和未来深中通道的建设,将东岸的资本优势和西岸的产业优势、空间优势密切结合,形成珠三角大都会区。
二是加强珠江口东西两岸合作,统筹规划和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发挥对泛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辐射、服务与带动作用,积极拓展发展腹地。
三是突破行政空间限制,通过城际合作在珠江口范围优化配置海洋资源。积极规划与在建的东莞长安滨海新城共建高端休闲商务区,推进与珠海万山群岛的合作。
(七)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工程。
1.创新填海模式,加强海岛保护。
一是创新填海模式。对填海工程进行科学论证,与土地空间规划、产业规划充分衔接。改变传统的项目填海模式,实现规划填海、区域填海和有序开发,避免海洋资源的低效利用,实现海洋资源价值最大化。
二是加强海岛保护与开发。制定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对纳入国家第一批可开发利用海岛名录的海岛,编制单岛保护利用规划,在落实严格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合理有序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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