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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1.积极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业。
  一是充分利用南海海洋生物资源优势发展海洋生物制药产业,大力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海洋生物医药产品,推进海洋生物医药关键技术产业化。
  二是发展海洋生物工程,建设南海微生物物种资源库和基因资源库,依托华大基因研究院推进深海生物基因研究,在基因采样、测序、工业微生物研发和应用上取得突破,研制开发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海洋生物基因工程产品。
  三是加快发展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进一步扩大龙岗海洋生物产业园规模,构建海洋生物产业研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海洋生物企业。
  2.鼓励海水综合利用和海水淡化。
  一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社区、机关开展海水直接、间接利用,建设一批海水直接利用与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二是开展海水淡化试点,建设下沙海水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立水源应急机制。
  3.建设滨海清洁能源基地。
  一是积极推动深能源滨海电厂建设,在大鹏半岛形成由核电站、LNG电厂、清洁煤电厂构成的清洁能源产业集群,满足我市中长期发展巨大的能源需求。
  二是积极探索大亚湾核电站、深能源东部LNG电厂的温排水热能资源和LNG接收站海水冷能资源的利用途径,鼓励临海电力生产企业利用余热,进行工业用途的淡化海水生产,实现余热的回收再利用。
  三是依托大铲岛前湾电厂二期工程,对前海合作区进行冷热电联供,为我市能源综合利用提供示范。
  四是积极布局海洋环保产业,建立和完善海洋环保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机制,加强海洋环保技术产业化的社会条件建设,在珠江口建立海洋环保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示范试验区,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为海洋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储备。
  (三)南海远洋资源开发工程。
  1.建设海洋油气总部基地。
  一是重点支持中海油南方区域总部,建设中国南方海上油气田生产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研发及实验中心和勘探开发中心。
  二是支持中国海洋直升机专业公司、招商局海上石油平台等南海油气开发企业总部落户我市,搭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城市运营平台和网络化商务体系。
  2.打造南海油气开发综合服务基地。
  一是依托赤湾石油基地的基础条件,与世界级石油服务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南海油气开发活动提供专业化服务。
  二是依托蛇口完善的综合服务设施,为石油公司和相关服务公司提供完善的商务服务和配套商业服务。
  三是积极发展海洋油气会议会展业,逐步提高南海地区在油气定价方面的地位。
  3.建设海洋工程研发制造基地。
  一是广泛开展海洋研发院地合作,建立南海开发和深海研究公共技术平台,支持涉海企业建设海洋工程科技研发中心,加强我市海洋工程科研力量。
  二是依托孖洲岛修造船基地和陆域研发中心,重点发展海洋石油钻井平台、移动式多功能修钻井平台、钻井模块,生活模块、海上起重船、大型铺管船、挖泥船、物缆船和钻探船等特种工程船舶建造,以及FPSO、FSO,钻井平台等海洋油气开采设备的修理和改造,提高海洋船舶工业和海洋设备制造业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是加强赤湾基地在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结构的检验、修理和改装,油气田机械设备的修理和维护等方面的海洋工程修造服务,提高赤湾石油基地在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方面的自主研发和工程服务能力。
  4.扩大远洋资源的获取能力。
  一是以产业合作为纽带,以国资注资或其他注资形式进入海洋领域,实现资本资源化。
  二是联合珠江口沿岸城市,与中海油、中石油和中石化等央企进行股份制合作,参与全球油气资源等战略资源的开发。
  三是落实各项远洋渔业扶持政策,支持有较好发展基础的远洋渔业企业走出去,扩大海外资源占有,支持企业以多种形式参与西太岛国等地的渔业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支持设立远洋资源开发投资基金,鼓励国有、民营资本积极参与公海资源开发。
  (四)岸带更新布局优化工程。
  1.岸带更新优化。
  坚持陆海统筹,合理规划开发岸带和保留岸带,创新开发模式。通过岸带更新、改造和整理,提升经济、生态、人文价值,实现岸带空间优化、合理利用。
  (1)珠江口岸带。
  一是按照珠江治导线的要求,对已形成的工业、机场、港口、基围养殖等设施进行环境治理与改善,加强港口岸带集约利用,结合机场扩建工程探索岸带适度混合利用的模式,保障滨海公共空间。
  二是修复以河口湿地为代表的海岸带自然生态系统,适当安排与城市配合的大型滨海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兼顾的滨海城市海岸景观带。
  三是加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前期研究,坚持科学论证、合理布局,利用数学模型试验及物理模型实验分析结果,研究人工岛式、多突堤式、区块组团式等形态的填海工程,统筹珠江口填海整体布局,同时为城市规划建设做好岸带资源储备。
  四是将西海堤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标准,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五是充分协调宝安综合港区、大铲湾港区三期、远洋渔业基地与大空港地区之间的关系,建设都市型海洋产业集群。
  (2)深圳湾岸带。
  一是保护和重建滨海滩涂红树林生态系统,联系香港特区政府,开展深圳湾综合整治工作,保持岸带生态与景观资源的完整性和特殊性。
  二是结合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建设,协调生态岸带与生活岸带的关系,保证市民滨海休闲需求,形成以城市生活和休闲为主要功能的海岸景观带。
  三是发挥深圳湾与香港水域相连的特性,积极推进深港滨海旅游合作。
  (3)东部滨海岸带。
  一是做好整体规划,协调各类岸带功能,重点保护生态岸带,控制生产岸带,协调生活岸带,预留发展备用岸带,统筹考虑旅游功能岸带的配置。
  二是适度控制港口、码头和滨海电力、能源等项目对岸带的占有。集约利用港口岸带,提升现有港口运作效率和用地集约水平。逐步进行产业和功能调整,尽可能减少新的填海和工业项目用地,建设清洁能源、滨海生态休闲、高端旅游和城市功能复合岸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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