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圳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1. 街区内不存在无证经营现象。
  2. 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应诚信守法经营。
  3. 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
  4. 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
  5. 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达到50%以上。
  6. 街区内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7.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二、(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美食广场)
  街区内餐饮服务基础好或者影响大,餐饮服务单位数不少于20个(美食广场不少于10个),并符合以下条件:
  1.所在社区、镇街设立创建工作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示范街创建工作。
  2.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明确镇街、社区、监管部门、餐饮服务单位的创建工作任务。
  3.制定示范街“小餐饮规范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4.镇街、社区及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解决示范街创建工作难点。
  5.在街区显著位置设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宣传栏,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创建方案和创建要求、安全饮食知识、餐饮服务投诉举报电话等。
  6.建立创建工作档案,包括工作机构、工作方案、会议纪、要、宣传材料及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表等。
  7. 街区内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8.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持证经营,量化分级管理均达到B级以上。
  9.街区内外环境整洁,周围无明显污染源。
  10.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
  1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
  12.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率和培训率均达到100%;
  13. 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设置食品安全管理宣传栏,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人员健康证明、人员培训记录、大宗原料供应商资质、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监督检查结果等。
  14.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按要求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认真履行职责。
  15.餐饮服务单位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张贴关键岗位操作规范。
  16.经营场所和食品制作加工场所整洁有序,物品定点定位存放,从业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大型以上餐馆和学校食堂积极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物品存放有标示。
  17. 街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建立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按规定索取有效购物凭证,交将进货票据按时间先后次序整理并妥善保存。大型以上餐馆和学校食堂积极推行电子台账。
  18.街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从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添加剂,按照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本市鼓励条件:为创新便民服务和宣传引导举措,鼓励增加设立消费者权益服务站、食品安全监督员、食品安全社会义工、餐饮消费信息查询台、滚动式宣传屏幕等便民服务措施。

  附件5:
  (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

 

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固话、   手机)

 

传真

 

联系地址

 

主要措施

和成效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可附页)

地级以上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作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提交资料

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考评标准自查表



  附件6:
  (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申报表

申报单位

 

联系部门

 

联系人

 

电话(固话、   手机)

 

传真

 

联系地址

 

主要措施

和成效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可附页)

地级以上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作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提交资料

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考评标准自查表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