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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企业数据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企业数据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深市监质字〔2012〕4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国家统计局工业交通统计司《关于开展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质联函〔2007〕39号,附件1)和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开展广东省2011年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企业数据调查统计工作的调知》(粤质监质函〔2012〕374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度深圳市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企业调查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调查统计关系如实反映我市质量竞争力水平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已经省统计局审核批准,调查统计数据仅用于整体测算和分析产业质量竞争力,不针对某一企业作任何其它用途,不对外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如实填写,务必在2012年6月30日前以传真(传真号码:0755-83997842、83202924)、电子邮件(邮箱地址:szqci@yahoo.cn)或邮递(邮递地址:深圳市福田华强南路无线电管理大厦9楼西907,邮政编码:518033)等方式,报送至深圳质量保证中心。联系人:黄海、吴泽洲,咨询电话:0755-83997842、83202924。

  附件:
  1.关于开展质量竞争力指数测评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质检质联函〔2007〕39号)(略)
  2.广东省2011年质量竞争力指数企业数据调查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2
  2011年广东省质量竞争力指数企业数据调查表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表  号:粤质监101表
  制表机关: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企业(单位)法人代码:                      批准机关:广东省统计局
  批准文号:粤统制表字(2011)15号

序号

数据名称

2011年数值(万元)(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的数据)

1

采用(等同、等效)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生产的产品产值

 

2

采用(等同、等效)国际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的产品产值

 

3

采用(无法等同、等效以上标准的)企业标准或其他标准生产的产品产值

 

4

工业总产值

 

5

(所有)生产经营用设备原价总值

 

6

工程技术人员比重

 

7

       是否通过ISO9000认证    (填是或否)

 

8

       是否通过ISO14000认证   (填是或否)

 

9

       是否通过OSHMS18000认证  (填是或否)

 

10

       是否通过QS9000认证    (填是或否)

 

11

    是否通过其他相关的管理体系认证  (填是或否)

 

12

报废损失费

 

13

返修费

 

14

产品质量事故处理费

 

15

索赔费

 

16

退货损失费

 

17

折价损失费

 

18

消费服务费

 

19

诉讼费

 

20

召回费

 

21

新产品销售收入

 

22

人均产品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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