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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201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抓好日常管理,落实节能措施。在节约用电上,积极推广节能高效照明灯具,走廊、通道等照明要求低的区域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办公室、会议室等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尽量使用自然光,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要优化空调能效,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开空调时尽量少开门窗,空调不用时应养成随手关掉电源的习惯;要优化电梯运行方式。设置电梯分段停靠或隔层停开,提倡3楼以下不乘电梯,减少电梯使用,下班后及节假日电梯停止运行;减少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能耗设备的待机能耗。在节约用水上,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修管理,防止跑冒滴漏,坚决杜绝长流水;在节约用油上,要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提倡在集体公务活动中合乘公务车辆,提倡机关工作人员每月少开1天车,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实行公务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期保养,科学核定单车燃油定额,努力降低燃油消耗。积极推广使用环保铅笔、再生纸等绿色办公用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节能指标的实现。

  (三)抓好节能改造,提高节能技改效益。各级公共机构要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依靠先进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进改造升级,实现节能降耗。一是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必须加大力度抓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既有建筑,要积极推进利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污水源热泵技术制备空调、热水的改造以及太阳能制备热水的改造,切实降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各县(区)、开发区要抓好1-3个建筑改造节能试点,对耗能大的既有建筑进行能源审计和评估,积极开展重点耗能单位的能源审计工作。市本级公共机构重点抓好10个单位的中央空调、分体空调、电梯节能改造试点,推广高效照明节能灯2万只。二是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的监管工作。要加强新建办公用房工程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的规定和标准,采用节能型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减少制冷、照明能耗。要积极组织开展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在新建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中的应用。三是建立建筑能耗监测网络体系。要加强空调、照明、电梯等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和监测,加强对燃煤、燃油、燃气锅炉进行节能监测和改造,开展能源消费分项、分户、分类计量工作,保证用能数据计量统计的准确完整。以统筹规划、节约投资和资源整合为原则,建立公共机构用能管理网络化、信息化监测管理体系,提高公共机构用能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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