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全市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督查暨春季农资执法检查的通知
(淄农字[2012]65号)
各区县农业局、高新区农管委、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农工办: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淄农字[2012]33号)、《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农字[2012]34号)和《关于印发淄博市2012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淄农字[2012]40号)要求,决定于5月16-25日,对全市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对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本次督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阅文件资料和随机现场抽查农资经营店、生产基地等方式进行。督查内容如下:
(一)督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农药经营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落实情况,二是瓜菜果茶食用菌标准化规划落实情况,三是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和村级监管信息员建设情况,四是区县农产品例行监测开展情况,五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计划落实情况。各区县要按照《全市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制定的工作计划,对以上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形成汇报材料。同时,现场查阅有关文件、农药两项制度备案材料、监测记录、培训记录等资料。随机抽查2个新建瓜菜、果等标准化基地,1-2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
(二)对区县农资打假春季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每个区县抽查3-4个(肥料、农药)农资店,包括1个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店,并填写《2012年农资打假春季专项治理集中执法检查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登记表》)。
二、时间安排及人员组成
定于5月16日-25日,市农业局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小组,由王培勇副局长、郭永昌副调研员带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农技中心、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有关人员参加(见附件1),对全市各区县进行综合督查,每个区县1天(见附件2)。
三、几点要求
1、对农资店检查。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登记表》,做好执法登记。执法活动结束后,将检查情况总结及《登记表》于5月27日前,报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安排区县立案查处的有关案件,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视情况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