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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启用“淄博市教育局民办学校年度检查专用章”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启用“淄博市教育局民办学校年度检查专用章”的通知
(便函〔2012〕38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各市管民办学校:
  根据工作需要,报市公安局备案,现启用“淄博市教育局民办学校年度检查专用章”印章一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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