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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实施“双培”工程的指导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县“双培”工程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组织人事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思路和方法,把实施“双培”工程作为党建工作和教育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指导。各单位党政负责同志作为活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健全完善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程实施。
  (二)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学习讨论、宣传报道等形式,宣传实施“双培”工程的重要意义,引导党员、教师认清这项工程既是一项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组织建设工程,又是一项提高教育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工程,是基层党建工作和教育队伍建设工作的有效载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程实施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加快教育事业发展上来。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会议和评比表彰等形式,宣传“双培”工程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检查考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双培”工程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设立工作台账,进行有针对性指导培养,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每半年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双培”工程顺利进行。要将“双培”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年度党建工作和教育队伍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及确定考核等次及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将组织实施“双培”工程情况及时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表:
  1.淄博市教育系统“双培”工程实施情况汇总表
  2.淄博市教育系统“双培”对象培养台账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表1:
  淄博市教育系统“双培”工程实施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章): 填表时间:

姓名

年龄

性别

是否党员

学科/岗位

表彰或称号

培养目标

培养时限

培养人1

培养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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