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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组织实施“双培”工程的指导意见

  (二)落实“双培”责任
  作为“双培”工作责任主体,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双培”目标和年度组织发展指标,建立党员干部、优秀教师和“双培”对象帮带关系,将帮带责任落实到人。要建立党委(总支)抓支部、支部管党员、党员干部带群众的“一抓一管一带”机制,通过支部委员与党员、非党优秀教师结对子,党员与业务骨干结对子,形成业务骨干向党组织靠拢,党员个个争做骨干的良好氛围。各基层单位要为每一位“双培”对象指定至少一名培养人,培养人需是党员干部或优秀教师,要担负起对“双培”对象情况分析,谈话教育,业务指导,促其进步的责任。
  (三)强化“双培”措施
  1.加强教育培训。要坚持把提高“双培”对象素质放在教育培训的首要位置,把提高党员和非党员骨干教师的业务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双培”工程的重点,认真制定教育培训规划,落实工作措施。对于“双培”对象中的非党骨干教师要开展党的基础知识专题培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通过组织“双培”对象听党课、列席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参加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等形式,增强他们的政治责任感和光荣感,不断培养组织观念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同时要加大党员“双培”对象的业务培训力度,通过邀请专家授课、举办专题讲座和外出培训等方式,对党员“双培”对象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为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培养人要根据“双培”对象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培训规划,包括培训形式,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及预期效果。
  2.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各基层单位要随时掌握“双培”对象的年龄结构、个性特征、教育教学能力,以及政治表现和思想状况。要区别对待不同“双培”对象,分别确定培养责任、实现目标、培养措施、完成时限等。对已经成为骨干的党员重点要求他们立足本职工作,带领群众共同提高;对有潜力成为“名师”、“骨干教师”的党员,要在教育教学工作培训和比赛等方面给予倾斜、帮助,提供更多发展机会,坚持立足岗位进行党性锻炼,促其快速提高;对政治觉悟一般的骨干教师,要通过教育引导、与党员结对等形式,逐步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对思想觉悟高、群众威信好的非党骨干教师要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吸收他们参加党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引导他们向党组织靠拢。各单位要加强“双培”对象和培养人的管理,建立培养台账和工作档案,详细记录培养过程。
  3.典型引领示范。对“双培”工程实施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党员和先进分子进行宣传报道,对实施“双培”工程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人才进行表彰奖励。要号召广大干部和教职工向先进学习、向典型学习、向优秀人才学习,形成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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