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业局关于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发)局,市农业综合执法监察支队: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检查活动的通知》(鲁农政发字[2012]3号)精神,市局领导研究,决定于6月份对全市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阶段。按照鲁农政发字[2012]3号文件规定的规范化建设自查项目,各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自查工作,将自查表报市局政策法规处。
二、市局检查阶段。市局检查组将于6月份进行实地检查,请各单位总结近几年来的农业普法、依法行政、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案卷制作等工作,提出整改问题、下一步做好农业法制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迎接省厅检查阶段。检查组与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安排迎接下半年省厅检查活动,争取在检查评比中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