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组团参加2012年大连海创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我市组团参加此次“大连海创周”活动的有关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许继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主任:陆鸿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处长
  成 员:周志刚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博管办工作人员
  折 健 市人才服务中心经济师
  许 涛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副调研员
  刘 峰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王 培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贾惠娟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市组团参加“大连海创周”活动的总体安排,做好领导小组各项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督导检查各单位项目与人才需求计划制定和参会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会务的组织和联络、展位设计布置和制做,以及科技和人才项目需求计划的收集、汇总工作;编辑印制《项目简介》和《参会手册》;负责协调安排参会人员的食宿保障,以及与大会组委会的协调工作和日程安排。
  五、工作安排
  (一)5月下旬,完成与“大连海创周”组委会的对接工作,确定展位,并向会务组支付展位费;召开乌鲁木齐市组团参加“大连海创周”活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
  (二)6月上旬召开“大连海创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
  (三)6月8日,完成引进人才、项目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报送工作。
  (四)6月13日前,确定参加“大连海创周”活动的企业参展人数,向组委会预定酒店客房。
  (五)6月22日前,完成参会展位设计制做和《项目简介》、《参会手册》的印制。
  (六)6月26日,完成展位布置;召开“大连海创周”乌鲁木齐代表团预备会。
  (七)6月27日-29日,乌鲁木齐代表团参加“大连海创周”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
  六、要求
  (一)参会范围和人员。乌鲁木齐市参会人员包括:市政府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展企业以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驻区重点企业为主,中央驻疆企业和自治区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自愿参与。驻两个开发区重点企业(每个区不少于10家)董事长、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新闻宣传报道人员。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