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水产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政办[2012]2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北海市水产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北海市水产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水产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综合治理,控制水产品加工污染,进一步营造我市优良的投资和人居环境,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水产品运输车辆洒漏鱼汁专项整治工作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2]158号)精神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北海市水产品运输车辆洒漏鱼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北海市水产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沈祖亮 市质监局局长
成员:沈德棠 银海区常务副区长
陈海龙 海城区副区长
陈钦康 市质监局副局长
周宏禹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汪荣礼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李明辉 市工商局副局长
文显德 市城管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质监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上报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由陈钦康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海城区政府、银海区政府、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抽调。
二、综合治理的范围
(一)列入食用初级农产品管理的水产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包括经过清洗、分割、剥皮、腌制、晒干、冷冻等初级加工的水产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如冷冻水产品企业、海鱼干凉晒作坊、贝类脱肉作坊等。
(二)列入加工食品管理的水产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包括采用速冻工艺加工水产品的企业,如速冻鱼片、速冻鱼糜、速冻调制食品等食品加工企业;水产加工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如烤鱼片、调味鱼干、风味鱼制品、虾米等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