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开辟廉政文化传播渠道和场地。利用板报、橱窗等广泛宣传廉政知识、廉政信息;利用学校图书馆、电教室等设立固定廉政文化宣传教育场所,配备用于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报刊、图书、影视等资料;在学校广播、报刊、网站开设廉政文化专题、专栏、专页。
3. 开展适应师生需要的经常性廉洁教育活动。结合实际分层施教,在学校领导干部中,重点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坚持每月一个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干部廉洁从政;在广大教师中,重点开展廉洁从教教育活动,使广大教师增强廉洁从教自觉性;在广大学生中,针对不同学龄段学生开展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廉洁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廉洁修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 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根据教师和大、中、小学生的不同需求,组织开展主题班队会、文艺汇演、读书活动、专题讲座、案例辨析、社会实践等寓教于乐的廉政文化艺术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使广大青少年学生自觉接受廉洁教育。
附件2:
济南市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县(市)区教育局:
创建单位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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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类别(相应类别上打“√”)
| 小学 初中 高中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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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计划(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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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纪委意见
| 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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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