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选好载体,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实施示范点创建工作,要不断强化措施,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搞好创建工作。要不断总结和推广创建工作经验,促进廉政文化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求真务实,讲究实效。创建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要将创建活动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民主建设、文明单位创建、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统筹安排,做到资源共享、相互促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

  1.济南市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标准

  2.济南市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申请表

  3.济南市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济南市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标准

  一、基本标准:

  1. 领导重视。领导班子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配有专(兼)职从事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人员;纳入党委(总支、支部)议事日程,定期分析教职工思想状况和廉政文化建设情况,研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和措施,并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2. 制度健全。有廉政文化建设整体规划和近期工作安排,确保廉政文化建设有目标、有内容、有措施、有计划地开展;建立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协调制度,明确相关的组织、协调方法,各项工作有组织、有步骤实施;建立廉政文化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明确奖惩措施;建立相关保障制度,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保障。

  3. 成效明显。廉政文化氛围浓厚,教职工参与度高,覆盖面广;廉政文化工作富有特色,在本系统走在前列;廉政文化作用明显。

  二、分类标准:

  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要以“崇廉尚洁”为主题,结合学校教学活动,把廉洁教育作为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教职员工思想道德、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使广大师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

  1. 把廉洁教育列为在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按照要求利用《廉洁教育读本》开足、开全廉洁教育课,并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廉洁教育课程质量;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在中小学的品德、政治、语文、历史、科学等学科和大学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以及人文类课程的教学中,充分挖掘并重点凸显现有教材中有关廉洁教育的内容,并在学科教案中有明确体现;建立具有廉政文化教育专长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加强对教师的业务培训;高校要结合自身情况,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专题研究,落实组织、机构和人员,组织师生开展廉政文化研讨交流。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