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建立首期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协作组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建立首期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协作组的通知
(济教高字〔2012〕4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有关学校:

  为有效开展我市首期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培养工作,切实发挥“工程”培养人选的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市教育局《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济教高字[2011]8号)要求,结合我市“工程”培养人选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建立“工程”培养人选协作性学习组织(以下简称协作组),在培养期内以协作组为载体开展各项活动,完成工程任务。现将协作组建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首期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培养人选为核心或带头人,凝聚一批优秀的青年教育管理者,按照工程有关要求建立“工程”培养人选协作组。通过协作组成员的交流、研修、帮带等活动,达到合作学习、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促进“工程”培养人选及其学校的成长和发展,全面提升教育管理水平。

  二、人员组成

  协作组是我市首期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人选开展岗位实践、培训研修及交流工作的重要载体,由同学段、跨区域或相同、相关研究领域的优秀教育管理者人选组成的协同互助的团队。首期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培养人选协作组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每组六人左右,并根据实际需求,在一定范围内适时动态调整(首次分组情况附后)。

  协作组应从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相关专家或已命名的名优教育管理者中聘请1-2名作为指导人员或业务顾问。

  三、工作任务

  (一)根据市教育局《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培养管理办法》(济教高字[2011]8号),结合本人的《培养规划任务书》,制定协作组活动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每年进行协作组工作总结。

  (二)明确协作组成员分工和职责,建立完善协作组活动制度。

  (三)协作组成员所在单位为协作组活动成员单位,协作组成员到各成员单位调查研究,分析各成员单位办学优势或工作情况、发展定位和存在问题等,帮助制定远景规划,提升工作(办学)特色,提高管理质量,促进快速发展。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