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市教育局成立首期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办公室,总体负责首期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的规划,推动工作的实施,具体负责“工程”人选的培养管理及宣传推介等日常工作,定期组织阶段评估。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明确专门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的组织、联络、督促和协调。
(二)制度保障。建立中期和届满考核制度、科学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对培养人选实行动态管理,从制度上保障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相关学校共同承担“工程”培养人选的日常管理工作,要建立相关机制和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工程”培养人选按规定完成培养任务。
(三)经费保障。为保证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在培养周期内设立专项经费,给予“工程”培养人选每人5万元培养经费,由市教育局按照项目经费的相关规定统一管理和使用。“工程”培养人选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和单位也要在经费和其他方面予以支持。
附件: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培养规划任务书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济南优秀教育管理者建设工程人选培养规划任务书
(第 期)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姓 名
济南市教育局制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采用A4纸规格。
2.请用钢笔(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或计算机准确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
3.如内容较多,空格不够时,可另加附页。
4.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5. 照片须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非打印版)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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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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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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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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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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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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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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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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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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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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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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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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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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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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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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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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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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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
| 专科
| 年毕(肄)业于 学(院)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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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年毕(肄)业于 学(院)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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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
| 年毕(肄)业于 学(院)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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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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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予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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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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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主要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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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所获市级及以上荣誉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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