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2)加强卫生全行业监管。加强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加强处方点评和药品使用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和安全管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医疗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和医德医风建设。(责任单位:卫生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2.加大医改宣传力度。
  定期制定医改宣传工作方案和季度宣传要点,适时调整宣传重点。要在主要媒体设置医改宣传专版(专栏),增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稿(播出)量,并加强信息通报。(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发改委、卫生局、人社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办)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目标责任制。
  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市医改领导小组与各成员单位签定责任书。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本地区医改工作负总责,分管常务工作和卫生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强有力实施机制。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于2012年6月20日前完成各项任务分解,作出具体安排,并上报市医改办。
  (二)强化财力保障措施。
  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年度医改任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在安排年度卫生投入预算时,要切实落实“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要求,确保2012年医改投入要明显高于2011年。各级财政要加大对重点医改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将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绩效作为医改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绩效考核。
  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医改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实行按月通报、按季考核、全年评估的绩效考核机制。要继续加强定期督导,及时发现医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并进行督促整改。要加强分类指导,采取分片包干、蹲点督促和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强化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将对医改任务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四)强化宣传引导。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健全医改宣传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主动引导和正面宣传,深入挖掘典型经验,采取贴近群众、深入基层的方式展示改革成效、扩大宣传效果。要及时发布医改进展情况,完善舆情核实机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心的问题。要调动各方参与医改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医务人员主力军作用,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