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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青建工〔2011〕290号)


西宁市建委、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各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要求,我厅决定5月上旬至6月下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1〕11号)要求,结合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青建工〔2011〕163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建工〔2011〕268号)的工作部署,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重点严厉打击以下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

  (一)建设单位不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

  (二)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

  (三)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相符的。

  (四)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对政府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文件、检查整改通知不认真执行或整改的。

  (五)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

  (六)其他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的。

  三、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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