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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假期活动申报制度。凡由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特别是与其他单位联合组织的活动,必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要认真落实各项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及时将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种活动均要事先进行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注意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活动内容充实,组织严密,万无一失。

  要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和防汛工作。学校要建立雨季汛期预警体系和防灾预案,坚持学校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对学校安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暑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市教育局,不得瞒报或拖延。

  (四)对学生进行“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为主题的专题教育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加强宣传教育,防止“法轮功”等邪教和迷信活动利用暑期毒害青少年一代,让学生不但要自己不相信,还要向家庭、亲友和社会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认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的严重危害,增强识别邪教、抵制邪教的能力,充分认识邪教、有害气功、迷信等活动的本质及危害性,使学生提高防范和抵制歪理邪说的意识,提高反邪教斗争的能力,形成崇尚科学文明,拒绝邪教侵蚀的良好氛围,从根本上铲除“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和土壤。

  (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暑期教师培训工作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2012年暑假将继续组织开展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远程研修培训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有关高、初中学校要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要求制定培训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课程进度,按时收看视频、提交作业和积极参与网上研讨。要组织好教师的面对面研讨,保证每一位教师保质保量完成研修任务。

  禁止教师有偿家教。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寒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学校要将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纳入对教师师德考核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一经查实,将给予撤销特级教师、各级名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六)做好校舍维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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