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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4.着力加强行为规范建设活动。暑假期间是广大学生开阔眼界、增长生活智慧、培养健康情趣和巩固良好习惯的大好时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这个时间,创造性地组织家校互动,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携手文明行”活动,引导广大家长参与到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中,使广大家长和学生共同进步,遵规守纪,团结互助,勤劳节俭,孝敬父母,诚实守信,遵守公德,促进家校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使工作扎实有效,开学后市教育局召开暑假期间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专题汇报交流。同时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读书及征文等系列比赛活动,努力丰富学生假期精神生活、增长学生智慧,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学生开展好暑期读书活动,具体要求见附件。

  5.继续开展“感动我们的100个瞬间”活动。假期中以“珍爱生命”、“学会感恩”为内容,组织学生到街道、社区或农村进行实地采访,寻找他人感动我们的事例,使学生在生活中学会宽容、尊重、感恩,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品行和修养。新学期开学后,学校要利用学校网站、宣传栏、黑板报等公布感人事例,并对感恩事例进行评比。

  (三)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做好暑期防溺水工作

  要绷紧“安全弦”,放假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专题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假期学校和师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安全责任制,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部署放假前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内容,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中小学校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暴力、防触电、防雷暴、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非法传销及防止被盗、被抢、被诈骗案件发生的专题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和各种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提高对师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学生不到湖泊、河道、水库、池塘等缺乏安全措施的水域游泳,防止溺水和其他伤害事故的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暑假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足额购买保险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学生伤害案件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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