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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严禁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园内为各种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校外暑期夏令营及各种拓展活动提供任何形式的组织或宣传服务。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自主发展

  1.继续开展“万名学生进社区”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要积极与社区、机关、厂矿、科研院所等建立广泛的联系,利用暑假时间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通过实践活动了解社会、增加阅历、开拓视野,提高素质。要充分利用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及当地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或文艺团体、专业运动队、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的相关资源,开展各种活动,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种可选的活动项目,充分满足未成年人暑期多样化校外活动需求,体现公益性,促进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及时与社区联系,发动社区力量,做好中小学生的暑期看护工作,组织社区未成年人公益活动。中小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在暑假前认真组织家长会和家长委员会,集中开展一次对家长的暑期安全活动教育和其他教育工作,帮助家长合理安排子女暑假活动,多引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自理和自护自救能力,提升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为青少年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提供保证。

  2.开放教育资源,为学生的探究性学习和自主发展提供帮助。学校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学校图书馆(室)、实验室、艺术、体育和计算机室及各种文体活动场地、设施设备,积极提供尽可能多的资源,为学生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为学生参加各种有益活动创造条件,使学校成为引领社会、服务社区、传播先进思想的文化科技教育服务中心,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学校的体育代表队、艺术团(队)要认真组织好暑期训练、排练工作,做到时间、内容、场地、人员的落实。

  3.科学安排暑假生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暑期文明上网,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暑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学会合理适度消费,不乱花钱,不吸烟,不喝酒,远离毒品,不接触淫秽、暴力等不良的影视作品和书刊,不进营业性电子游戏厅、舞厅、社会网吧,不参加有害身心健康的游戏,反对和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学校应指导家长树立素质教育的理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合理安排子女学习、休息、锻炼和参加实践活动,不盲目让子女参加社会上各种补课辅导班,要在提高孩子的整体素质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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