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领导机构
地区成立畜禽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勇智 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周宇晖 地区商务局局长
成 员:王燎原 地区畜牧兽医局首席兽医官
杨全林 地区工商局副调研员
吐鲁洪·麦麦提 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王保其 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张鹏来 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大虎 地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胥华远 地区商务局副局长
邓慧江 喀什市常务副市长
王 坚 疏附县常务副县长
宋学华 疏勒县常务副县长
袁建军 伽师县常务副县长
王 福 岳普湖县常务副县长
孟建华 麦盖提县常务副县长
贾庭义 莎车县常务副县长
陈冬发 泽普县常务副县长
胡德生 英吉莎县常务副县长
曲连东 叶城县常务副县长
古占伟 巴楚县常务副县长
田国华 塔什库尔干县常务副县长
穆合塔尔·艾依提 地区商务局市场建设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商务局市场建设科(地区屠宰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胥华远同志兼任。联系人:穆合塔尔·艾依提(0998-2825251)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5月20日前)。成立喀什地区畜禽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人民政府制定本县(市)具体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全权负责此项工作落实。(二)第二阶段:企业自查(5月20日-5月31日)。组织本辖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依据审核清理的条件、标准进行自查,迅速完善企业软、硬件设施,健全制度,规范流程,达到审核清理要求。(三)限期整改阶段:(6月1日-6月15日)。地区相关部门和县(市)商务部门对各县(市)畜禽定点屠宰企业逐一进行检查、审核,要求不达标、不合格的畜禽定点屠宰企业限期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和标准的畜禽定点屠宰企业,依法据实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对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四)核查验收阶段:(6月15日-6月30日)。6月30日前,自治区商务厅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工作座谈等形式,对我区各县(市)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核查验收。公示审核通过的畜禽定点屠宰企业,通告核查验收结果,并函告当地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