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青建工〔2011〕375号)
西宁市建委,各州(地)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青安监法规〔2011〕59号)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安办〔2011〕21号)部署,决定于2011年6月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三深化”、“三推进”为抓手,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点任务,切实做好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各项活动,有效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6月1日至30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有效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广大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同时,各施工企业要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在施工现场、员工生活区,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学习园地、安全挂图等形式,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氛围。通过开展座谈讨论、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安康杯”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农民工安全操作基本技能以及安全防护意识和知识水平。
(二)开展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及评价工作
6月13日至19日,召开省级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观摩会,按照《青海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标准化评价细则》,认真开展施工安全标准化创建评价活动,确保完成2011年省级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目标。通过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和建筑工地农民工宿舍标准化创建活动,改善建筑工地农民工居住、工作环境,强化治安及环境卫生治理,更好地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