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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2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严肃验收纪律。各市(州)农家店验收时,对没有配送中心的企业只验收直营店,加盟店不予验收;对有配送中心的企业,但对配送范围无法覆盖的加盟店、对不具备二级配送功能的乡镇商贸中心,应在(附表1)其他配送方式栏内注明配送方式,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审核后确定是否予以补助。对市州(县、区)商务、财政部门在项目验收过程中不负责任,随意降低验收标准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承办企业申报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追回已补助财政资金,并取消承办企业资格。
  (五)专款专用。根据财政部、商务部有关规定,财政补贴资金应补助给承办企业,市(州)财政、商务部门不得擅自将部分财政补贴资金分配给加盟店主或挪作它用。
  (六)接受社会监督。为确保“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确保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建设质量,省商务厅于今年8月底前组织有关部门对该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适时邀请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承办县和企业督促检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按规定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四川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验收合格项目清单
  2.四川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验收合格项目明细表
  3.四川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验收合格项目清单
  4.四川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验收合格项目明细表
  5.四川省2012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
  6.四川省2012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验收申请表
  7.四川省2012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改造农家店申请表
  8.四川省2012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商贸中心建设申请表
  9.四川省2012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表
  10. 配送中心建设与改造规范(摘自商建字〔2010〕251号)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财政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1:四川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验收合格项目清单

  市(州)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承办企业全称企业类型(A代表供销社;B国有;C外资;D民营资本;E其他)项目所在区县本年度验收合格农家店(个)本年度验收合格农家店总投资   (万元)本年度验收合格农家店新增本年度验收合格配送中心本年度验收合格信息化改造农家店(个)
合计乡级店村级店销售额(万元)营业面积(平方米)就业    (人)税收   (万元)数量(个)总投资(万元)新增配     送面积      (平方米)数量   (个)总投资   (万元)
 合计               
                 
                 
 日用品经营企业小计               
                 
                 
 农资经营企业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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