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查涉路涉车执法部门和人员的执法行为。一是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上路执法主体的管理,严禁治安队员、交通协管员等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上路单独执法。二是加强对路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禁随意拦截车辆检查,严禁以目测为依据认定车辆超限超载,严禁以罚代卸、以罚代纠、收费罚款不开票据等违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对涉路涉车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落实有关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促进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三、检查原则和方法
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春节前(2012年1月8日至1月20日)进行全面检查,向群众了解情况,听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督促落实责任制,春节后(2012年1月30日至2月16日)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进行暗访检查。
四、检查安排
专项检查共分5个小组,检查人员由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路桥总公司、市农业局、市物价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法制局、市供销社、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共同派员组成(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1),检查车辆分别由各组长单位负责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组长单位安排1名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分管领导参加,组员单位安排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
(二)各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和纠正公路“三乱”问题。对发生严重公路“三乱”问题,特别是因公路“三乱”引发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及时向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报告。
(三)各镇(街道)、松山湖管委会要做好自检自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构对本辖区的检查。
(四)各组要做好检查情况登记,检查结束后,将情况汇总到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
附件:1.检查工作分组名单
2.检查工作参加人员名单
3.镇(街道)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构联系人名单
附件1:
检查工作分组名单
第一
组
| 组长
| 市公安局分管领导
市林业局
市治理公路三乱办
|
组员
| 市林业局、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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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检查东城、寮步、大朗、常平、黄江、东坑、横沥等镇街的治理工作
|
第
二
组
| 组长
| 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
市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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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 市农业局、市法制局、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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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检查虎门、南城、厚街、沙田、长安、大岭山、松山湖等镇街、园区的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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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组
| 组长
| 市经信局分管领导
市治理公路三乱办
|
组员
| 市路桥总公司、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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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检查万江、中堂、麻涌、望牛墩、洪梅、道滘等镇街的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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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组
| 组长
| 市公路局分管领导
市治理公路三乱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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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员
| 市物价局、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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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检查石龙、高埗、石碣、桥头、企石、石排、茶山等镇街的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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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组
| 组长
| 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分管领导
|
组员
|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供销社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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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检查莞城、樟木头、凤岗、塘厦、谢岗、清溪等镇街的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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