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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2年春运期间治理公路“三乱”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检查涉路涉车执法部门和人员的执法行为。一是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上路执法主体的管理,严禁治安队员、交通协管员等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上路单独执法。二是加强对路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禁随意拦截车辆检查,严禁以目测为依据认定车辆超限超载,严禁以罚代卸、以罚代纠、收费罚款不开票据等违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对涉路涉车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落实有关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促进依法执法、文明执法。

  三、检查原则和方法

  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春节前(2012年1月8日至1月20日)进行全面检查,向群众了解情况,听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督促落实责任制,春节后(2012年1月30日至2月16日)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进行暗访检查。

  四、检查安排

  专项检查共分5个小组,检查人员由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路桥总公司、市农业局、市物价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法制局、市供销社、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共同派员组成(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1),检查车辆分别由各组长单位负责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组长单位安排1名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分管领导参加,组员单位安排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

  (二)各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发现和纠正公路“三乱”问题。对发生严重公路“三乱”问题,特别是因公路“三乱”引发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及时向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报告。

  (三)各镇(街道)、松山湖管委会要做好自检自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构对本辖区的检查。

  (四)各组要做好检查情况登记,检查结束后,将情况汇总到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

  附件:1.检查工作分组名单
  2.检查工作参加人员名单
  3.镇(街道)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机构联系人名单

  附件1:
  检查工作分组名单

第一

组长

市公安局分管领导

市林业局

市治理公路三乱办

组员

市林业局、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工作人员

负责检查东城、寮步、大朗、常平、黄江、东坑、横沥等镇街的治理工作

组长

市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

市法制局

组员

市农业局、市法制局、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工作人员

负责检查虎门、南城、厚街、沙田、长安、大岭山、松山湖等镇街、园区的治理工作

组长

市经信局分管领导

市治理公路三乱办

组员

市路桥总公司、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工作人员

负责检查万江、中堂、麻涌、望牛墩、洪梅、道滘等镇街的治理工作

组长

市公路局分管领导

市治理公路三乱办

组员

市物价局、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工作人员

负责检查石龙、高埗、石碣、桥头、企石、石排、茶山等镇街的治理工作

组长

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分管领导

组员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供销社工作人员

负责检查莞城、樟木头、凤岗、塘厦、谢岗、清溪等镇街的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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