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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6、东江水源涵养林:由东至西流经桥头、企石、石排、茶山、石龙5个镇,总长度35公里。规划以水源涵养林为主体,选择樟树、米老排等水源涵养能力较强的乡土阔叶树种为主题树种。

  (三)年度任务

  2011年制定《东莞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实施方案》,编制《东莞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2012年完成广深高速东莞段和东江水源涵养林东莞段2条生态景观林带建设;2013年完成京九铁路东莞段和广深沿江高速东莞段2条生态景观林带建设;2014年完成潮莞高速东莞段和东部沿海防护林东莞段2条生态景观林带建设;2015至2020年对6条生态景观林带进行养护管理。

  三、组织机制

  (一)组织机构

  市成立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袁宝成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梁国英常务副市长、吴道闻副市长担任,成员由林业局、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海洋与渔业局、城市综合管理局、旅游局、公路局、路桥总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沿线各镇(街道、园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以及办公室(设在农林水务局或农业办)。

  (二)责任分工

  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统筹部署工作。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等日常工作。

  沿线各镇(街道、园区)负责各辖区内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的组织实施。镇(街道、园区)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林水务局或农业办)负责本辖区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涉及的租地(征地)、青苗补偿、工程招投标、植树造林、养护管理等具体工作落实,以及与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领导小组的上下衔接。

  林业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督促项目实施,强化检查验收等工作;发展和改革局要做好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财政局要做好项目资金预算安排、使用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路桥总公司负责管辖范围内高速公路和主干道路的绿化整治工作,以及配合辖区外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加强对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作的宣传;科学技术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环境保护局、水务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海洋与渔业局、城市综合管理局、旅游局等部门则按照工作职能主动支持,全力配合,提供相应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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