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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2〕3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东莞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意见》(粤府〔2011〕101号)精神以及《广东省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2011-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生态景观林带是重要的景观资源和生态屏障,是展示区域形象的重要载体。大力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打造“结构优、健康好、景观美、功能强、效益高”的林相,是实现绿化美化、改善生态环境的有效途径,也是构建宜居城乡、建设幸福东莞的重要举措。

  (一)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有利于提升交通干线的绿化形象

  陆路、水路交通要道和海岸沿线是客流、物流的集中地,是社会各界了解东莞的重要窗口。在这些交通主干线两侧,以及沿江沿海两岸的一定范围内,将不同树种、树形、叶色、花色、花期的景观植物有机组合,将自然景观和人工景观有效结合,形成层次分明、错落有致的动态视野,营建处处有景、步移景异的森林景观,充分展示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二)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有利于发挥森林生态的功能效益

  通过补植套种、林分改造、封育管护等措施,进一步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通过大力营造水源涵养林和发展碳汇林业,进一步促进森林间接减排,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实现森林资源“双增”目标;通过完善公路河道防护林和海岸基干林带,进一步增强森林自身抗灾减灾能力,建立区域生态屏障。

  (三)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有利于构筑宜居城乡和幸福东莞

  生态优美是建设幸福东莞的重要内容。在广大人民群众不断追求良好生态环境和更高生活质量的新形势下,以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为契机,逐步完善城乡森林生态系统,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建设宜居城乡,有利于满足人们的幸福期望,有利于提升人们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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