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镇街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2〕2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镇街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东莞市镇街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有关要求,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和《
广东省县镇事权改革若干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简政强镇事权改革的部署,促进基层政府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适应统筹协调发展需要,增强基层经济活力和实力,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通过考核,增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责任意识,提高基层政府的依法行政执行力,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组织机构
在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法制局牵头,市编办、监察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行政服务管理办等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职能部门参加。
三、考核对象
根据我省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部署和我市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进度,以承接简政强镇改革下放事权(含接受授权和委托的事权)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作为试点开展考核,并逐步向全市各镇街推行。
四、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