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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七)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1.加强与粤港澳台教育合作。积极构建粤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平台,扩大合作领域,深化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加强产学研结合,推进青少年交流互访。积极解决在莞港澳台人士子女接受教育问题。推进与港澳台在职业教育培养培训、师资交流、技能竞赛方面的合作。加快推进与香港高等院校的合作办学,实现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全面合作,积极推动合作建设一所办学层次覆盖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立足东莞、面向珠三角、辐射全国的具有国际水平的应用型大学。
  2.推进与国外合作办学。拓展与国外合作办学的领域,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办学经验,吸引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加大招学引资力度,积极吸引国外知名高校和教育、研究机构与我市合作办学或独立举办分校、研究生院或研究院。鼓励东莞市职业技术学院、各中等职业学校与境外大型企业和名校合作,引进国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引进先进的办学模式、课程体系和教材,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不断扩大东莞理工学院与国外知名大学的项目合作,举办合作办学机构,共建高水平学科和专业、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
  3.扩大教育国际化规模。积极开展以学科、学术、学者、学生为主体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建立高层次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支持高校探索与国外大学实施学生交换培养计划,到2015年,市属高校基本与境外优质高等教育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交流关系。鼓励中小学结对境外友好学校,开展适合自身特色和优势的国际合作交流项目。探索建设若干所中外合作学校,创办外籍学生专门学校或国际班,进一步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
  (八)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1.加强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省、市构建数字化城市的要求,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市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适度超前部署教育信息化工作,建设全市教育信息中心,使其成为覆盖市镇教育行政部门、全市公民办中小学等教育机构,涵盖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科研等各个方面,实现教育城域网、教育综合服务、教育数据支持、教育资源共享、远程教育服务五个核心功能,成为促进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东莞教育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技术装备水平,构建先进、高效、实用的数字化教育基础设备,满足师生教育教学需要,到2015年,省、市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达60%以上。
  2.加强数字化教育资源整合。加强各类数字化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整合东莞教育门户网站、教育科研网站等平台,建设符合国家资源库标准和规范的、开放共享、标准统一、内容丰富的城域网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全市范围教学资源的共建和共享。积极拓展远程教育,建设远程同步授课系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面和影响范围。构建区域教学和教研活动多层面互动的教学和教研平台,提供教学公共服务、教研公共服务以及学生学习成长服务。基本建成教育质量、师生信息、资源配置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数据监测分析系统,为全市教育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教育管理模式创新,形成覆盖全市的公共教育信息化服务体系。推进学校电子校务系统建设,并使之成为学校与家长、学校与社会沟通协作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提高学校管理现代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平台。
  3.提高师生信息化素养和能力。加强校长、教师的信息技术能力培训,提高校长信息化领导能力、教师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有效整合。创造学生探究学习和协作学习的信息化环境,组织开展网络文化宣传活动,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网络道德、健康的网络行为和优秀的信息素养。建设校长、教师、学生的信息化评价系统,实现对学校的信息化水平、教师的培训质量和学生的学习质量的科学评估。
  (九)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1.改革创新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继续推进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构建政府为主导、行业企业支持配合、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积极引导和鼓励村、社区举办学前教育和出资支持帮助教育事业发展。探索公办学校办学模式改革,推进部分国家示范性普通高中协办新建普通高中的办学模式,探索合作办学、撤并整合等多种形式改革,增强公办学校的办学活力。科学规划发展民办教育,大力扶持民办学校发展,不断完善民办学校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采取多种形式,与企业、社会力量合作办学,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产权明晰、公办民办并举的职业技术教育办学体制。鼓励依托企业集团、大型企业和职业院校组建职业技术教育集团,推进校企合作。
  2.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转变教育行政部门职能,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从直接行政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改变,从微观管理为主向宏观管理为主改变,从经验管理为主向法治管理为主改变,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探索成立教育科学研究专门机构,加强教育决策研究,实现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完善“义务教育以镇街为主,普通高中以市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深化三转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结合简政强镇,完善镇(街)教育管理机构设置,扩充职权、明晰责任,提高镇(街)教育管理服务水平。完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明晰政府、行业和企业在职业技术教育中的责任和义务,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支持配合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新机制。完善省、市共建的高等教育发展机制,加大对高等教育的规划和指导力度,增强在莞高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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