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入推进课程改革。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切实加强对课改实验的研究、指导和管理,加强对新课程的校本研究,有计划开发校本课程,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创新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考级和竞赛成绩与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升学脱钩,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科学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3.加强学生体育、艺术、科普、国防教育。全面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实现“校校有特色,人人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的目标。加强学校卫生健康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身体素质,全市中小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加强艺术教育,丰富学校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推进传统艺术、高雅艺术进校园。注重开展科普教育,依托科普教育基地,开展各类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科普活动,加强中小学生动手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青少年科学素养。推进青少年宫建设,到2014年,每个镇街建有1所青少年宫,满足学生课外活动需求。加强和改进高中阶段学校军事训练,推进军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改革教育评价和招生考试制度。探索设立教育教学专业评估机构,建立体现校长教师专业化发展方向的师资评价体系、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评价体系、体现现代教育管理要求的镇街教育工作评价体系以及有利于促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宏观监测体系,构建起具有东莞特色的教育教学科学评价体系,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科学导向。建立适应创新人才成长的多元评价机制,将学生综合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科学制定学校评价标准和指标,形成学校自主办学、主动发展的良性机制。建立学生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记录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实现学生学习以及学校教学评价体系信息化、指标化,逐步建立促进学生成长的素质教育评价的量化指标体系。坚持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小学升初中免试电脑派位制度。积极探索以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为基础、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招生办法改革,逐步扩大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的比例。
(六)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各级各类师德建设主题活动,大力弘扬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高尚精神,培养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育人为本,尊重、关爱和平等对待学生。把职业道德教育列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师德监督机制,把师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聘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完善表彰优秀教师制度,树立和宣传模范实践师德规范、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的先进典型。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教育的规划和管理,改革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改变传统的培训模式,改进教师评价方式和管理手段,实现继续教育工作全员、全岗位、全程覆盖。按照“骨干教师打基础、学科带头人作支撑、名师工作室搭平台”的思路,深入推进“三名工程”。以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为突破点,推进各级各类校长培养工作,全方位提升我市中小学校长队伍的整体水平。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开展新一轮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训,积极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机制,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市教师进修学校的功能,做强具有地方辐射带动作用的师资培训基地,着力做好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内远程网络教育机构的师资和管理力量,整合各级网络资源,扩大网络培训对象,丰富网络培训课程,建立网络团队研修模式。加强与境内外著名高校合作,建立一批境外教师教育基地,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引进人才和智力支持。到“十二五”末期,完成覆盖基础教育所有学科的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训,培养出市级骨干教师3000名、市级学科带头人270名,名校长工作室达20个,名师工作室达60个。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全部达到100%。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普遍提高,全市幼儿园、小学专任教师大专以上率达60%、96%,初中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90%以上,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达20%,中职“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的比例达60%以上。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以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探索教师分层分类管理,合理消化学校内部富余人员,为优秀教师配备教学辅助人员,减轻优秀教师非教学任务工作量,更加充分地发挥优秀教师的教育教学价值,在评定职称、薪酬待遇等方面向优秀教师倾斜。探索教师退出机制,激发教职工队伍活力,调动工作积极性。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规范校长准入条件,完善校长考核程序,推进校长专业化发展。探索建立职业技术院校特聘教师制度,改革和完善专业课教师的聘用、管理、考核方法,加强“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素质。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实施教师资格考核和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统筹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流动调配等制度,合理配置中小学师资。完善教师队伍公平竞争机制,规范教师公开招聘程序,不断提高公开招聘教师效能。健全学校教职工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办法,科学合理设置学校内设机构和职务岗位,逐步推行教职工竞争上岗机制。加强聘后管理,注重绩效考核,推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教职工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学校领导后备干部选拔和培养制度,探索教育行政机关干部与公办学校行政、教师交流制度。健全幼儿园教职工基本待遇保障制度,落实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市、镇(街)两级财政分别为本级公办幼儿园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提供保障。制定民办学校教师管理办法,积极探索教师人事代理制度,综合统筹公、民办学校教职工的人事代理和档案托管等工作,为教育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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