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1年度收费综合年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2〕4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1年度收费综合年审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东莞市2011年度收费综合年审工作方案
根据《
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和《东莞市收费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本市辖区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路桥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2011年度的收费及收费公示执行情况进行综合年审。为使收费综合年审工作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年审工作以加强收费动态管理、强化收费事后监管、规范收费行为为指导,以国家有关收费政策为标准。通过年审了解掌握收费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增强政策观念,规范收费行为,遏制乱收费,减轻社会负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为实现我市高水平崛起做出新的贡献。
二、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
纳入本次年审范围的收费是:我市辖区内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路桥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镇(街)自定收费项目。2011年10月1日后首次经批准设立的收费项目暂不列入本次年审范围。本次年审主要审验2011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上一年度。
(二)内容
1、是否按规定领取收费许可证;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年审、变更或注销手续;
2、是否按要求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是否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及更新;
3、是否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实施收费,是否落实收费优惠政策;
4、是否转移管理职能,将行政机关职责范围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进行收费,或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强制公民、法人、其它组织接受有偿服务并进行收费,或存在只收费不管理、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