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以公共服务均等为导向,促进“空间公平”
以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为重点,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将人均享有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作为衡量城镇公共设施完善程度和城市化质量的重要指标,促进城市化发展成果在不同地区公平共享。
(五)以宜居城乡创建为手段,促进“生活优质”
推进绿色开敞空间建设,构建生态格局。以珠三角绿道网为主体框架,充分利用地方特色、生态资源、人文资源,结合宜居城乡建设,探索开展绿道网建设,构建“区域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道”三级绿道网络体系。以生态控制线强化城市增长边界的控制,防止城市建设用地的无序蔓延,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态空间格局,引导城乡空间紧凑、高效布局,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加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对受到人工破坏的自然生态环境开展生态修复,建立生境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特区”,维护和恢复纳入保护地的水岸及湿地。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规划,严格落实
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制定城镇建设规划,处理好城市、产业和人口三个规划的关系,合理配置资源,统筹安排部署,增强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通过审批的建设规划,及时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和改进规划实施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做到“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把全市各镇街的规划统一纳入全市规划的总体布局之中。
图4-1 东莞市各镇街总规整合图(略)
(二)适度提高建设用地强度
坚持紧凑与疏导并行的规划建设手段,提高城市中心区用地强度。以立体化开发模式盘活中心区空间存量,强化高端服务功能集聚,提升城市中心区的紧凑程度。通过发展大运量交通、构建多样绿色开敞空间、美化城市景观等手段,在人流、物流、物理环境与心理感受等方面对密集城市空间进行疏导,在支撑中心区紧凑高效发展的同时,缓解环境压力,优化中心区的环境质量。
(三)优化财政政策,保障城市化公平推进
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城市化的“空间公平”。通过自上而下的财政在空间的转移配置,平衡区域差异。财政政策应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发挥应有作用:一是转变理财观念,明确财政支持城市化的方式,支持城镇公共环境建设。二是积极探索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的融资方式,广泛吸引和拉动信贷资金、社会资金和域外资金,强化对推进城市化的支撑能力。三是运用市场机制,拓宽城市基础设施的融资渠道和改进其运营机制,提高运营绩效。优化财政政策,创新思路,多措并举,筹措资金,保障城市化公平推进。
(四)完善政策,创新机制
加快建立公平的人口流动机制,规范城镇人口登记管理制度,完善户口准入制度,增加城镇人口规模。加快建立节约型城镇发展机制,合理确定建设密度,大力推广应用节能、节水、节材新技术,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快建立城镇建设土地保障机制,坚持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加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力度,做到城镇建设用地统一征用、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建设,提高城镇土地利用率。
五、环境影响评价
(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提高规划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