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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十二五”期间,我市推进城市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取得明显成效,城镇人口比重进一步提高,城镇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覆盖范围、完善程度方面明显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推进,全市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和谐社会构建成效明显。具体为:

  1.促进深莞惠一体化中心服务体系形成

  未来深莞惠经济圈的发展必将以构建“区域-城市-城市分区-居住区-居住小区(镇)-居住组团(村)”多层级、体系完备的服务中心体系为重要目标。东莞在如下四个层面促进深莞惠一体化中心体系的形成:主中心(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互相呼应支撑;新兴专业化服务中心区域化;区域性生活服务业中心特色化;基层公共服务中心均等化和一体化。以上四级中心联动引领周边地区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体系完备、分工合理、特色鲜明、组合有序的网络型中心体系,促进深莞惠的区域分工协作和经济共同繁荣。

  2.城市化达到新水平。

  --到2015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88%。

  3.城镇框架形成新格局。形成“以大城区为龙头,两轴优化、三带聚集、多支点联动发展”的良好格局(两轴即广深铁路发展轴、G107国道发展轴,三带即以松山湖为龙头的园区经济带、以虎门港为依托的物流经济带、以主城区为核心的商贸经济带,多支点即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门港、生态园)。

  4.城镇环境和谐宜居。

  --建成一批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化繁荣、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充满幸福感的宜居城镇和村庄。

  --建成一批健康、舒适、便捷、安全的成熟社区,市区成熟社区比例达到60%,镇区成熟社区比例达到40%。

  5.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

  切实通过规划手段提高土地的集约化利用水平,原则上不提倡建设花园式工厂。要在不改变土地功能和严格监管的前提下,对部分丘陵地块、农田保护区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探索符合城市未来总体规划、符合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开发思路。

  三、主要任务

  (一)以空间结构优化为重点推进城市化,促进“精明增长”

  进一步优化我市城镇空间组织,构建“中心-功能区-廊道”的新型城市化发展战略格局。强化空间发展策略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引导作用,提高空间供给对扩大内需的保障能力,积极推动人口和产业要素的合理有序流动;引入“精明增长”理念,寻求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下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综合服务功能提升,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

  (二)推行可持续城市化道路,优化城市化发展方式

  为实现更好的城市的目标,把东莞建设成为文明、宜居的理想城市,东莞亟需因势利导,打破传统发展模式及其路径依赖,转变和优化城市化发展方式,从数量型城市化走向质量型城市化,注重城市化质量的提升,走出一条“自上而下、集约高效、内外源双轮驱动、生活导向、生态导向”的可持续城市化道路。

  (三)推行公交导向型开发模式,促进城际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

  大力推进TOD开发模式,创新城市空间组织方式,促进产业发展创新,依托城际轨道交通站点,结合城市更新,打造一批“城市综合体”。在扩展基础设施承载力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开发强度,实现居住、办公、商务、出行、购物、休闲等各类功能复合、互为价值链高品质建筑群体的高度集约,形成区域发展新型“增长极”,使之成为现代服务业和区域性服务中心的重要载体,形成带动城市功能提升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强大内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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