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推进以运河综合整治为龙头的水环境治理,大力整治全市内河涌和水库,加快市区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三期、东引运河堤路结合达标工程等项目建设。推进垃圾处理工程,加强垃圾分类处理。加强空气质量检测,重点抓好大气、水体、重金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年内淘汰或改造小功率工业燃煤锅炉200台。加快推进7个环保产业基地建设。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建设生活节水示范应用。
四、强化区域发展统筹,促进城市均衡发展
(一)扶持镇村加快发展。继续实施市对镇村的超收分成、贷款贴息、公共管理支出补助等帮扶措施,增强欠发达镇村发展能力。安排市内扶贫资金1.39亿元,深入开展市内“双到”扶贫,确保完成两个“80%”目标任务。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加强集体债权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
(二)促进园区引领发展。高起点推进松山湖开发,加快建设台湾高科技园,承接以色列产业园落户,进一步完善各项功能配套设施建设,提高科技平台服务能力,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快虎门港以物流为主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筹备开辟近洋航线,加快立沙岛开发步伐,积极引进精细化工和装备制造等临港产业,强化港口资源整合。推进生态园各项基建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发展循环经济。加紧推进长安新区用海规划报批,加快收地工作。
(三)完善城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穗莞深、莞惠城际轨道及市域轨道R2线,抓紧建设东莞新火车站、东莞东站升级改造等项目。加快建设博深高速、从莞高速等市际高速公路,环莞快速二期、沿海公路等市域道路和镇际村际联网路,以及梨川大桥、东平东江大桥等桥梁设施。加快石大公路、东部快速企石至桥头段等道路升级改造,完成市区10个交通拥堵点整治。加快建设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推动供水管网改造,加快实施供水“一体化”。推进500千伏东纵输变电工程、天然气高压管网二期工程等能源项目建设,增强能源保障能力。加快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加强城市内涝整治,完成市区内涝整治应急三期等工程。推广物联网应用,建设“智慧东莞”。
(四)加强区域合作发展。落实深莞惠紧密合作框架协议,加强基础设施、界河治理、规划编制、产业发展、公共事务协作等领域的合作,合力打造深莞惠经济圈。主动对接穗深港,深化与香港、澳门、台湾在产业、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合作发展,提升经贸合作水平。落实“双转移”战略,加快建设莞韶、莞惠产业转移园,积极引进粤东西北地区劳动力。扎实推进对口援藏援疆,加强项目、产业和智力等多层次合作。全面完成韶关、云浮“双到”扶贫工作。落实对口帮扶广西河池和重庆巫山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