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东府〔201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业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东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推动高水平崛起的起步之年。全市上下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三区四城”为目标,以创新型经济为主抓手,突出“三重”建设,坚定转型主线,坚持稳中求进,提升城市品质,高度关注民生,为实现高水平崛起开好局、起好步。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强化内外需求驱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加大投资拉动力度。进一步完善领导挂钩督导、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等制度,统筹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和财政投资项目,科学安排用地指标,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发挥投资促增长的积极作用。2012年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安排106项,年度计划投资242亿元,重点推进轨道交通、高快速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大产业项目以及环境治理、社会事业、民生保障项目建设。2012年计划安排市财政投资建设资金约80亿元。进一步拓宽社会投资领域,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投资建设。
(二)积极扩大消费需求。进一步出台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鼓励商业模式创新,支持发展特许经营、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推动传统商贸流通设施升级。组织举办各类商贸促销活动,完善消费信贷服务体系,促进居民消费。加大力度开拓国内市场,组织参加国内外专业展览,鼓励企业组建内销渠道和扩大市场份额。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诚信守法经营,改善消费环境。加强对粮油、肉蛋等基本生活品和房地产等价格变动的监测,建设平价商店,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将物价水平控制在计划目标以内。
(三)努力保持进出口平稳增长。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政策措施,从财政支持、服务效能、先行先试、稳定出口、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等方面促进外经贸稳定发展。增设促进口专项资金,重点鼓励引进先进生产性设备和技术,给予2%的资金扶持。加大进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优化出口通关环境,支持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鼓励开拓东盟、非洲等新兴市场,进一步引导企业优化出口的产品结构、市场结构和地区结构。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保护出口企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