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2年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12年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2〕7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2年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东莞市2012年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产业转移园建设 加快产业转移步伐的意见》(粤府〔2009〕54号)、《关于优先扶持产业转移重点区域重点园区重点产业发展的意见》(粤府〔2011〕100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合作共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函〔2011〕198号)有关精神,结合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全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会议和省政协“双转移”专题协商会精神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未来五年“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核心任务,在2011年共建园区建设取得实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莞韶、莞惠产业园)开发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扶持‘三重’发展,提升‘双转移’质效”工作要求,根据莞韶、莞惠产业园不同的发展基础、发展阶段等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围绕“突出园区特色、形成产业集聚”工作重心,多措并举,多方联动,加快推进园区建设,着力加快开发建设,提升开发质效,实现东莞、韶关和惠州三市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导向原则

  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则、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和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主导作用。

  (二)优势互补原则

  充分发挥东莞在招商引资、发展工业及经营管理等方面优势,以及韶关、惠州在土地、水电和劳动力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三)集约化发展原则

  莞韶、莞惠产业转移工业园对产业进行相对集中布局,合理选择承接的产业类型,有针对性地进行招商引资,重点引进产业集聚度高的产业,培育、发展集群经济和循环经济。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