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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第七届社会参与江河增殖放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第七届社会参与江河增殖放生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府办〔2012〕37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第七届社会参与江河增殖放生活动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施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农业局反映。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清远市第七届社会参与江河增殖放生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水生生物资源的增殖保护,让北江母亲河休养生息,恢复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构建幸福清远的目标,我市开展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清远市第七届社会参与江河增殖放生活动,

  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农业局、省渔政总队清远支队

  协办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市工商业联合会

  二、活动时间、地点

  2012年5月26日在市区清远渔政码头举行放生启动仪式。

  三、参加活动人员

  邀请农业部珠江渔业委员会、农业部南海区渔政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渔政总队,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出席仪式。市直有关单位领导、人大代表、渔民代表、学生代表、社会热心支持保护渔业资源的人士、单位和企业领导参加。

  四、活动目标

  通过组织发动单位、企业、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家庭认捐放生

  鱼苗,力争我市今年完成江河增殖放生各类鱼苗1000万尾任务,

  其中政府投资放生鱼苗800万尾,单位、企业、个人认捐200万

  尾以上,以促进江河渔业资源迅速恢复。

  五、认捐原则、方式及放生现场安排

  (一)认捐原则

  实行自愿认捐,数额不限。认捐鱼苗价值2000元以上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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