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部门联动执法
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每次行动前要召开会议互通情况、分析形势;行动过程要成立联合执法队,多部门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要加强部门间环境违法案件的协同处理,凡涉及其他部门处理权限的案件,要在查清违法情节后分期分批协商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有关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
(三)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整治行动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向市环保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次行动结束后2天内要填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表》,每月30日前要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每一项整治任务结束后一周内要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0月底前,市环保局要将整治行动总结报告市政府。
(四)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各种传播媒体,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创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污染防治、共同监督环境保护的良好风尚;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典型,除依法严肃处理外,要通过新闻媒介向全社会曝光,维护和提高法律的威慑力和震憾力。
(五)建立监督举报制度
进一步发动群众,设立热线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以利于社会监督和公众检举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社会监督机制;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保证环保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适当的经济奖励。
(六)各县(市)人民政府也要参照本方案,迅速对本辖区范围内的重点区域、行业开展清理整治,防止市区清理的污染源转移到各地。
附件一:
清远市区环境大整治环保专项行动情况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行动时间
| 出动人员次数
| 清理家数
| 立案查处家数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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