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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1、完善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就业培训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投诉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人事人才服务等规章制度,统一服务流程,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实行“一站式”服务。

  2、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使用统一的业务软件,加快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网。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供网上办事、信息查询等服务,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3、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文明窗口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基础管理,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主动公开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并悬挂于办事大厅内显眼位置上,接受群众监督。研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三、2012年建设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召开动员会

  5月份召开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动员会,传达国家及省的建设规划和要求,参观试点县建设现场,部署我市建设任务。各县(市、区)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方案上报工作。

  (二)服务机构队伍建设

  1、核定人员编制。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编办按6000--8000名服务对象配备一名工作人员的标准核定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的人员编制,该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

  村(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要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

  2、合理设置岗位。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核定的人员编制合理设置岗位,该工作于7月底前完成。

  3、落实人员配备。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做好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的人员配备工作,该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

  (三)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标准。每个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平方米。建设地点应选择在交通便利、群众办事方便的地方。乡镇(街道)服务机构应设置对外服务窗口,基本功能划分:一是公共服务区。设立具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性敞开式的服务窗口,承担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社会保险、退休人员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人事人才管理和相关普法宣传等工作,并设置工作台牌。二是信息发布区。设立电子大屏幕显示器和电子触摸屏,具备政策宣传、社会保险、招聘求职和技能培训等信息的发布功能,实现上联省、市、县(市、区),下接到村(居)五级联网。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供网上办事、信息查询等服务,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三是现场招聘区。设立可供企业现场开展招聘活动的场地与必要设施。四是办公场所。设置办公室、培训教室、档案资料室等。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产权属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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