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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垃圾管理及卫生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 启动阶段(6月11-20日)

  (1)全面动员。各级人民政府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积极落实措施、人员、资金,提早谋划,按计划分步实施。要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村民以及社会的积极性,全面推动该项工作。

  (2)广泛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制作宣传公益广告片、宣传册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的环境责任意识、行为意识,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减量和垃圾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观念。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及时全面客观报道有关信息,形成有利于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3. 清理阶段(6月21日-9月15日)

  (1)清理积存垃圾。清理农村路边、河边、池边(简称“三边”)和村庄公共区域的积存垃圾,实现村庄无堆放,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村道干净,村容整洁。清理的积存垃圾统一运送到县(市)级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对尚未达到无害化标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要提升作业水平,及时覆土消杀;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一旦建成,所有简易填埋场应及时关闭。

  (2)建立保洁机制。各地要明确农村生活垃圾管理部门,村镇要落实专责人员,村配备专门保洁人员,建立环卫作业制度;制定《村民卫生保洁公约》,卫生保洁实行“门前三包”、垃圾简易分类、垃圾集中处理、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和督查考评等制度,明确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职责与目标、方式与方法、保洁员职责及报酬、垃圾分类回收、垃圾处理设施管理等制度,使每个村都做到环卫设施功能完备、保洁员尽心尽力、经费来源稳定、管理措施严密、垃圾处理网络完备,确保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有章可依、全程控制、长效治理。

  (3)开展综合整治。各地要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宜居城乡、名镇名村、卫生创建等活动,做好村庄规划,推进农村饮水、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道路硬底化亮化和村庄绿化美化等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

  (4)树立示范典型。突出工作亮点,每个县(市、区)要确定2-3个镇为卫生保洁优秀镇,每个镇确定3-5条村为省保洁示范村,通过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全面推进农村清洁工程的开展。

  4. 巩固提高阶段(9月16-30日)

  各地要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为确保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和考核机制,强化监督,注重绩效,奖罚分明。对于工作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拖拉、进度缓慢的,要进行媒体曝光、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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