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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垃圾管理及卫生保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直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形成共识,全面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相互间配合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势头;要建立健全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机制,定期研究和解决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由各地政府抓落实,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下达年度工作目标,并委托市住房规划建设局与各县(市、区)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理顺体制,明确当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管理部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因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区,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建立保洁机制。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及清运设施系统建设,根据各地发展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市、县、镇、村四级环卫管理体制,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明确各级管理层的权责关系,进一步加强保洁监管,保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常态化运行,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同时制定环卫作业标准,实施制度化、经常化环卫作业,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加强村规民约等自律性制度建设,培养村民讲卫生、爱干净的良好生活习惯。完善环卫用工制度和保险救助制度,督促从事环卫建设及保洁工作的企业落实环卫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落实经费保障。全市各级财政要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设立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资金,保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垃圾转运车辆添置和日常转运经费。要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积极拓宽建设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引导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参与投资。

  (四)开展清洁行动。今年6-9月,根据省的要求,在全市开展“大清洁、乡村美”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推进。

  1. 准备阶段(6月1-10日)

  (1)制定方案。各县(市、区)、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明确农村生活垃圾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制定全面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考核和奖惩机制,做到目标明确到村,责任明确到人。

  (2)保障经费。各级政府要统筹资金安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落实好专项活动工作经费。各镇、村要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公开资源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争取群众和社会人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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