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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八)选择适用技术。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适用、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如焚烧处理技术、卫生填埋处理技术、就近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等。鼓励集成多种处理技术,统筹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农村生活垃圾逐步推广分类收集处置方式,通过对不同垃圾的回收利用以及堆肥、焚烧等方式做减量化、资源化处置,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垃圾产生量少的偏远村庄,可就近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

  (九)提高运行水平。各地要确保城乡环境卫生维护和生活垃圾处理投入,确保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安全、高质量运行。要督促运营单位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处理各项工程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标准,切实做好卫生填埋和渗沥液、烟气处理等工作,建立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按规定在渗沥液和烟气排放口安装排放自动监测系统和超标报警装置,并按月向所在地垃圾处理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报告监测结果。运营单位要制订应急预案,有效应对设施故障、进场垃圾量剧增等突发事件。

  (十)加快存量治理。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并制订治理计划。组织开展对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长期积存生活垃圾的清理,严禁新建简易垃圾处理场。到2015年,对所有正在使用的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完成升级改造,关闭所有简易生活垃圾处理场。

  三、实施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1、落实政府责任。市直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相互间配合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势头。建立健全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机制,定期研究和解决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由各地政府抓落实,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下达年度工作目标,并委托市住房规划建设局与各县(市、区)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把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理顺体制,明确当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管理部门,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因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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