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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一是加大市、县两级资金的投入。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用好用足按规定计提的土地出让金和水利规费等政策,市、县(市、区)按规定计提的土地出让金除上交省统筹外,部分用于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

  二是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补助。省级财政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实施情况,原则上按照核定人数给予定额补助,省级以上补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80%。已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造升级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省级以上资金按核定人数给予每人120元的补助;已纳入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粤水农〔2005〕184号)但未纳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省级以上资金按核定人数给予每人450元的补助。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省级示范县的补助标准和办法,省将另行研究制定。

  三是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吸纳企业、个人及社会团体投入公益性资金用于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引导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兴建、维修、管护入村、入户供水管网;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各界采用独资、合资、股份合作等方式投资达到一定经济规模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

  3.强化管护机制和工程管理。

  各县(市、区)要按照“先建机制、再建工程”的原则,明确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的负责机构和行业管理职责,具体负责全县(市、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结合农村水利设施管护要求,完善县、镇、村三级管理网络。明确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设施的公益性质和产权归属,根据工程性质和受益范围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加强各项资金管理,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把好工程建设期间的质量监督关,项目完成后按程序组织验收。

  4.建立竞争安排和考核制度。

  市将结合实际出台扶持和优惠政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大力支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根据省的要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绩效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并按照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指标进行考核。

  5.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加强对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的宣传报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村务公开等形式,广泛宣传村村通自来水工作,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意识,营造良好氛围,使全市上下形成共识,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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