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范围。
通过续建轩中水库、新建梅南水利枢纽工程和梅县、大埔县两县八镇15宗小型水库等一批重点水源工程,使全市8个县(市、区)县城城关镇以下的农村地区群众饮上自来水。
工程类型分为两种:一是对尚未实施或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适当增加省、市补助资金,改造升级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二是在现有农村供水工程的基础上,通过扩网、改造、联通、整合和新建等措施,形成具有高保证率和统一供水标准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
(三)实施方式。
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采用示范建设和面上推进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示范建设的采取公开竞标的方式确定名单,以整县推进的方式实施,省按规定给予补助;面上推进的由省按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由各任务县(市、区)包干完成。
三、实施阶段、建设管理和保障措施
(一)实施阶段。
第一阶段(2011年-2015年):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参加全省30个示范县(市、区)竞争性立项,到2015年累计完成3个县(市、区)建设任务。
第二阶段(2016年-2020年):实施5个县(市、区)工程建设,到2020年累计完成8个县(市、区)建设任务。
(二)加快前期工作。
按照省水利厅组织编制、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广东省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规划(2011-2020年)》,纳入规划内的项目,直接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其中日供水规模千吨以上的,由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财政、水务部门审批;日供水规模千吨以下的,由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同级财政、水务(水利)部门审批。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省直接与各任务县(市、区)签订工作责任书,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完善协作机制。工程项目由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市负责督促落实,接受省的检查和考核。为加强对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的领导,市将按规定程序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编制一份工程建设规划,出台一套资金筹集办法,并按省的规定组建工程管理实体。
2.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