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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创森”作为建设生态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奕威同志任组长,张瑛、邓庆忠、黄树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联系电话:2881370、2889725),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市“创森”工作。各县、区要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名单于2012年6月上旬前报市“创森”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创森”任务完成。要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分解任务,上下一心,积极投入到“创森”的各项工作中。要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督促。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部署相关工作,及时向市“创森”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全力推进城市森林建设。
  围绕2013年“创森”目标,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1. 林业生态工程建设。
  (1)科学编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予以实施。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继续推进绿色通道建设工程、自然保护区建设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城乡绿化一体化工程、碳汇林工程、生态灾害防控工程、生态旅游业建设工程、发展种植珍贵树种工程、特色水果产业工程、惠州植物园建设工程、潼湖湿地公园建设工程、野生动物标本馆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航空铁路办、旅游局、环保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农业局、园林局。
  (3)生态景观林带工程。
  大力推进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完成2012至2013年省市景观林带建设任务,形成具有惠州特色的生态景观林带。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航空铁路办。
  (4)新农村绿色家园建设工程。
  采取生态经济型、生态景观型、生态园林型等多种模式开展乡村绿化,对乡村风景林进行修复改造,套种和间种乡土阔叶树种,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林分质量和物种多样性,实现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集中居住型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0%,分散居住型村庄达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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